天津自贸试验区:送政策到企业

12.01.2016  18:18

  新华网天津1月12日电(记者邓中豪、毛振华) 记者从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了解到,从1月11日开始,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人行天津分行、天津市金融局联合深入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连续举办三场 “金改30条”政策培训会。

  11日下午,第一场培训会在东疆片区举行,12日的培训会分别在机场和中心商务片区举行。预计三场培训会将有来自片区相关部门、近百家金融机构和企业约500人接受培训。

  2015年12月9日,人民银行发布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金改30条”。2015年12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发布天津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为促进自贸试验区和天津市企业机构用足用好上述政策,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同时发挥好金融服务带动作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人行天津分行、天津市金融局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第一时间制定培训教材、创新讲授方式,主动深入基层进行政策宣讲。

  在11日下午举行的第一场培训会上,人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副局长刘通午介绍了“金改30条”总体情况。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采用案例与互动问答相结合的方式对自贸试验区跨境人民币政策和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解读。

  培训会上,自贸区企业得到了最关心的信息:人民币境外借款政策打破了现行政策瓶颈,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不分中资外资,都可以按照宏观审慎原则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准许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机构可按照规定限额,自主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并在限额内实行自由结售汇;自贸试验区内机构借用外债采取比例自律管理,允许区内机构在净资产的一定倍数内借用外债,企业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

  接受培训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代表表示,权威部门的解读和权威信息,让他们明确了政策方向,增强了开展业务底气,坚定了自身发展信心。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肖胜表示,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自贸区管委会与相关金融部门的协调机制,做好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间的沟通桥梁,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使开放创新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的企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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