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被打”视频引发关注 打人男子拘留10天

29.05.2015  18:22

   天津北方网讯: 近两日,一则微信《无法无天!天津碰瓷男当街殴打女司机!》在朋友圈刷屏,视频显示一女司机遭到一骑自行车男子辱骂和殴打,引发网友关注。昨日下午从公安部门获悉,该男子马某被公安和平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

  昨日,女司机父亲韩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5月23日下午女儿开私家车途经桂林路和成都道交口,在绿灯变黄灯的瞬间通过路口时,与横向骑自行车而来的马某发生纠纷。马某一边骂人一边连续扇了女儿好几个耳光。

  贵州路大队队长杨澜告诉记者,当事人报警后,五大道派出所民警和贵州路大队交警先后到达现场,询问了解情况,并向当事人讲明,如解决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需滞留双方车辆,以固定证据及进行相关检验鉴定。如解决打人事件需到派出所解决。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先前往贵州路大队解决交通事故。

  标记为5月23日16:07的执法录像显示,在事故处理办公室,马某身穿浅色衣裤,手拿太阳眼镜,他举起自己的手向民警示意自己手被车子“磓了一下”,司机还一直不下来,他认为对方这样就是仗着“家里有钱”,于是“火噌地一下就上来了”,他说那时没有发现对方是女孩儿,否则不会动手。说到这,他冲着院子里的女司机大喊:“小闺女儿,伯伯错了,我以为你是小小子儿。

  执法录像视频中,身穿黑色T恤、戴眼镜的短发女司机韩某,不久后也进入事故处理办公室,一言不发。交警一边劝解马某平静下来,一边劝韩某今后遇到这种情况还是拉下窗户来与对方沟通,韩某点头表示同意。之后双方自行达成谅解且不需任何经济赔偿,双方签字后先后离开大队。

  针对有网友反映交警将马某放走,杨队长告诉记者,在这约10分钟后,女司机独自返回大队要求继续解决纠纷,但此时马某已离开,交警立即联系了马某,马某随即返回贵州路大队。交警再次告知双方纠纷问题需到派出所解决,女司机称需在大队等其父母,于是双方一起在大队院内等候,交警则回到办公室接待其他事故当事人。其间,女司机在未告知交警情况下,自行出队接其父母,马某见状也自行离开大队。交警发现马某不见后,立即电话联系,但马某手机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状态。随后,交警将女司机及其父母带至五大道派出所,并向派出所提供了双方当事人相关信息。

  此后连续数日,大队交警一直试图联系马某,但马某的手机一直无法接通。直到5月27日,交警才终于联系上马某,约定了见面时间、地点,并通知公安和平分局五大道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派出所民警对马某依法进行了传唤。28日,公安和平分局五大道派出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处罚。

  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爱我儿子27”“@炸小虫”等诸多网友均表示,打人行为违法,应予惩罚。

  经大队事故处理交警调取相应视频监控资料,马某骑行的自行车与女司机驾驶的小客车没有任何接触,该案件不属于交通事故。

  一位熟知事件经过的老交警分析,马某当时闯了红灯。现在,非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比较多见,很多人习以为常,但这种行为危害的是交通秩序。同时,女司机闯黄灯也是比较危险的驾驶行为。当闯红灯与闯黄灯不期而遇,马某又完全不控制自己的脾气,再加上有一定“仇富心理”,就产生了此次纠纷。

  近期,女司机遭暴打等事件密集发生,在网上引起大量关注。这警示我们平时应注意行车安全,文明出行。无论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都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打人者遭“人肉

  网络上过当行使权利可能被认定侵权

  “天津女司机被打”视频在朋友圈和微博上热传后,网友即对打人者进行“人肉搜索”,随后,打人者姓名、身份证号等隐私被曝光网络。对此,被打女司机父亲韩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找不到马某,女司机及其父亲将截图发给了亲朋好友。朋友中有人看了女司机拍摄的视频非常愤怒,将视频放到了互联网上,也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韩先生说,对于人肉搜索马某,公开他的身份证号等信息一事他并不知情。

  许多网友都对“人肉搜索”提出质疑,“BillyBatson”说:“人肉侵犯公民隐私权,还是不提倡这样做的好。”“层云叠嶂”则认为:“人肉搜索的行为该好好管管了。

  击水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表示:“人们不得公开发布他人不情愿透露的信息,更不得谩骂、侮辱当事人。”他认为,在“人肉搜索”过程中,不正当地行使权利,或过当地行使权利,进而造成他人权利遭到侵害,都可被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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