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争执双方丈夫“参战” 一人受伤 一人获刑

29.07.2015  20:24

   天津北方网讯: 住在同一小区的两名女子因琐事发生争执,其中一名女子的丈夫带妻子去找对方“理论”时,将人打伤。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

  家住本市河东区的男子李某今年58岁,去年年底的一天早晨,李某的妻子赵某因生活琐事与隔壁楼栋刘某的妻子齐某发生争执。之后,李某带着妻子找到刘某、齐某“讨说法”并争吵起来,被邻居劝开。一个小时后,刘某、齐某又来到李某家门口理论,李某和刘某发生口角并动了手,李某搂住刘某脖子将其摔倒在地,致刘某右腿、颈部等处受伤。经鉴定,被害人损伤为轻伤、轻微伤。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自愿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万元。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邻里之间难免会因为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切勿一时冲动而大打出手。须知在伤害他人的同时,自己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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