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委充分发挥兼职法律顾问作用 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04.02.2017 04:35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市民委于2016年建立了以政策法规处为主体,专家和执业律师参加的民族宗教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按照兼职法律顾问选聘规则,认真做好兼职法律顾问的遴选和聘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市民委制定印发了《市民委(市宗教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市民委(市宗教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范了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实施。
元月四日,市民委聘任的兼职法律顾问高玉芳律师到市民委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市民委政法处、宗教三处、宗教四处负责同志参加。
宗教三处、宗教四处分别就相关领域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咨询。政法处负责同志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法律顾问更好地发挥专长,服务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进行了沟通,并就下一步法律顾问的工作任务、工作机制进行了商洽。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4.02.2017 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