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全面开展《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19.01.2018  23:11

 

            为做好新修订《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准备,近期,市交通运输委全面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2018年1月8日,市交通运输委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的意见》,就《条例》的学习培训、社会宣传、配套制度建设、严格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印发《条例》单行本500余册,供委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区县公路管理部门和相关经营企业学习交流使用,督促各单位抓好学习培训。

            2018年1月18日,市交通运输委组织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公路管理部门,全市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市交通运输委委属公路管理机构和相关直属单位,以及市交通运输委机关有关处室等1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领导做了《条例》的培训讲座,围绕新《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立法过程中重点研究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讲解。市公路处、市高速公路管理处等两个市级管理机构,静海区交通局以及执法人员代表和高速经营企业代表,围绕《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市交通运输委领导就《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抓好管理部门和机构负责人员、业务骨干、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严格《条例》的贯彻执行,促进公路事业不断发展,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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