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正值夏季,高温、雷电、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按照文魁副市长“结合津蓟高速交通事故的教训,开展全面排查,加强管理”的重要批示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当前,全国及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特别是去年,发生了“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极其深刻,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遇到极大挑战。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切实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切实认识到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做到责任体系更加严明、安全监管更加严格、隐患排查更加严细、责任追究更加严厉,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突出重点,狠抓安全专项检查整治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事故隐患零容忍。要认真总结以往安全生产工作经验,针对存在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在突出抓好长途客运,旅游包车,班车,城市轨道交通,港口、渡口、渡船,水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也要抓好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
(一)重点行业领域
1.道路运输方面。要以“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为载体,突出对7座以上客车、客运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以及凌晨2时至5时长途客车停运规定和实行接驳运输落实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特别是罐式车辆、挂靠车辆运营资质和等级评定情况,落实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和警示制度情况。加强“两客一危”、营转非、长途客运班线、无证车辆参与运营、卧铺客车、“三超一改”车辆、外埠进津危险品运输车辆、车辆GPS动态监控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2.工程建设方面。开展工程建设开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安全,严防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施工企业,要坚决采取停止施工措施。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3.市政公路设施运行安全方面。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市政公路设施,特别是桥梁的日常巡视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日常桥梁技术状况的检测和评定工作。加大对四、五类(市政D、E级)桥梁的监管,严格落实限、禁行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桥梁设施运行安全。
4.城市公交方面。重点检查公交运营车辆电路、油路、防火防爆设施、应急设备等重点部位完好情况,公交运营“五严禁”的执行情况,对郊区线路超速、超载和私自改道行为的治理情况,公交车辆防自燃措施落实情况等。
5.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检查内河通航水域的安全执法情况,内河游船安全监管情况,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6.轨道交通方面。重点检查乘客进站安全检查落实情况,机车、列车安全技术状况,车站和线路设备、消防设施和应急装备情况,调度指挥系统运行情况等。
7.港口生产作业方面。重点检查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情况,港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大件、散杂货、重点货类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劳务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情况等。
8.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公共汽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及各类游船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客运车站、地铁、码头、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港区危化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习演练情况,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等。
(二)防汛
要以危险化学品的防水、防潮、防淹泡;烟花爆竹的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建设施工的防坍塌、防触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防道路坍塌、防地面塌陷等为重点进行安全检查。
其它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自身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好本行业领域夏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真查彻查、真改彻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夯实责任,确保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取得实效
(一)迅速部署安排,强化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立即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人员,结合行业特点和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检查方案,将防汛措施落实到每个企业、关键岗位及环节,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隐患,强化督查整改
道路运输、城市公交、水上交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施工、轨道交通、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汛期全面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渡汛的各项防护措施。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派专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委安委会将组成督查组,由委领导带队对行业重点单位、领域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三)做好预警预报,强化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海洋等部门的联系,完善预警预报设备设施,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及时有效发布各类预警预报信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要做好汛前各类应急装备物资检查准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应随时处于备战状态,确保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
请各单位将夏季汛期安全检查方案和第一阶段检查情况(见附件)于8月5日前反馈,第二阶段检查情况于8月31日前反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总结于9月23日前反馈。阶段检查情况需加盖公章传真至委安委办,其他反馈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传至委安委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夏季汛期安全生产阶段检查情况报送表
2016年7月26日
(联系人:陈飞,联系电话:24539351;传真联系人:董子渲,传真:2453935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