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委圆满完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04.01.2016  10:07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天津市商委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现已圆满完成。

一是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接到通知后,委领导明确批示,由法规处牵头组织,指定专人督促落实。二是明确要求,确保落实到位。按照委领导要求,及时向各处室印发了通知,强调学法用法考试的重要意义,明确时间节点,说明操作方法,确保每一位参加考试的领导干部都能按时、准确完成相应阶段任务。三是及时督促,确保取得实效。通过后台系统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学习、考试进展情况,并进行跟踪督促。四是广泛参与,取得显著成绩。由于督促及时,工作得力,市商委参加本次学法用法考试的委领导和处级干部全部按时完成了学习阶段的任务并参加了考试,且全部考试合格,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通过此次活动,有效地普及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机关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