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委明确2016年法制重点工作
日前,天津市农委对2016年法制重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一是加强法制监督。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下发《市农委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重点做好典型行政处罚案件的评析,加大案卷评查纠错监督力度。对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部门的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继续抓好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大裁量基准的适用,从源头上预防执法腐败。二是推动考核工作开展。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起草、制定《天津市农委2016年关于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6年天津市农委依法行政考核目录分解表》,对市政府下达的考核项目逐项进行分解。三是妥善处理复议应诉案件。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力争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四是严格审核备案。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核把关,把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备案“四关”通道,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做到有件必备,按时报备,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五是搞好执法培训。举办2-3期农业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重点对年度执法办案数量多、能力强的执法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讲解农业法解读、农业法律适用规则、农业执法文书制作、调查取证技巧、行刑衔接适用等内容。六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2015年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做好2016年委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选聘工作,为我委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七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继续做好委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有关工作,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全过程监督,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