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带头学习宣传遵守 确保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
按照市委统一要求,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落实市委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依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段春华主持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作专题讲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刚、王小宁、李虹和秘书长贾凤山参加。
段春华在讲话时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通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了历史性、划时代的一大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要求,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推进法治天津建设、全面提高我市法治化治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段春华强调,一要带头学习,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带头宣传,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宣讲,围绕社会关切解疑释惑,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要带头遵守,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时时以法律规范自己,事事用法律约束自己。四要带头维护,要抓紧梳理完善我市地方性法规,凡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及时进行清理修改,做好配套法规制定工作,加强法律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