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建设工作

11.10.2016  04:09

  10月9日,宁波市召开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开展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建设工作,是事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大事,也是补齐城市建设短板的大事,要扎扎实实、有力有效加以推进,切实提升宁波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品质。

  近年来宁波市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建设工作,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下一步宁波市将在确保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实际,着力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目标评估体系,积极探索具有宁波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通过以点带面,争取至2020年,宁波市中心城区75%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会议强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中央和省里的要求,符合宁波实际,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