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沉痛教训,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努力建设安全天津,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所涉及的安全建设范围,主要是在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而采取的预防、控制、救援措施及相关工作。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领域不适用本纲要。
一、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把握总体要求
1、背景和意义。安全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天津是我国特大城市,人口密度大,工业化程度高,建设项目多,高危行业企业分布广,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安全风险也在不断上升。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安全基础依然比较薄弱。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暴露出安全发展理念不深入,责任落实不严格,防范监督不到位,资质和标准管理不规范,安全投入不充分等一系列突出问题。血的教训、生命的代价充分证明,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必须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把安全发展看得重而又重,抓得紧而又紧,横下一条心,拧成一股劲,坚决在安全城市建设上下真功、见实效。
安全天津建设是美丽天津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全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发展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紧迫性,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以坚决态度严守安全发展红线,以铁的纪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啃硬骨头的精神解决各类突出问题,推动安全天津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2、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天津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立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严从实、铁腕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安、体制强安、科技兴安、文化创安,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能力,强化安全保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繁荣发展。
3、建设目标。到2020年,全市形成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的长效机制,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与2014年相比,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20%以上、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下降35%以上、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7以内,主要指标处于全国先进行列,把天津建设成为经济健康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安全型城市。
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和监督企业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切实做到安全投入、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加强主体责任体系建设,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车间班组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关具体责任。建立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制度,危化品、冶金、机械、医药等企业都要设立专职安全工程师,下属班组都要配备安全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道工序、每个岗位。加强标准规范建设,分级分类形成系统完备、科学明确、运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情况日报制度,重点企业设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电子监控系统,并与全市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联通,按照规定格式每日上报有关情况。完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制度,企业员工必须进行相关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法规教育,重点行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培养和树立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负责安全、人人都是安全监督员的良好机制。建立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告违法企业和失信人员名单,并在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予以必要限制。深入实施万企转型升级行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引进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淘汰“散弱低粗污”企业。
5、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推动综合监管、专项监管和行业监管有机结合,形成分工科学、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部门监管体系。深入落实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加强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市安全监控“一张网”,实现部门、区县、企业及重要节点间互联互通,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在线全程监控。各区县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立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各街(乡镇)设立专门的安全监察执法机构,健全和完善市、区(县)、街(乡镇)三级安全监察执法体系。实施安全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完善素质培训、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机制。深入落实相关部门的专项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服务,做好落实安全责任、完善技术标准、排查治理隐患、开展安全培训、推广先进技术等工作,依法依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核把关,严格安全准入,规范审批流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工艺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项目一律不得投产。
6、强化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市、区(县)、街(乡镇)、村(社区)四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属地责任体系,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风险点、风险源,严抓、严查、严处,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建立安全检查、整治长效机制,全市每年一次、区县每半年一次、街乡镇每季度一次,对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完善明查暗访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中介机构,有针对性地对问题企业、问题项目、问题场所等进行暗访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曝光、及时整治。
三、深入治理重点领域,打造安全发展行业
7、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以严的决心、铁的手腕,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力度,努力实现“安全隐患消除、企业合规合法、常态管理到位、科技手段监控、安全责任落实”的目标。制定实施《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严格危化品企业准入,建立被监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轻微违法行为记分制度、行政检查标准化制度、监管企业黑名单制度等。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和港区、机场、车站、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推进大型石化、化工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控体系,重点在中小型化工企业实施基本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实施危化品储存分区、分类、分库管理,严格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危险品罐区(储罐)、库(堆)场、危险品码头和输送管线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专用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划定运输线路。优化企业布局,完成外环线以内及城市建成区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推进中小型企业迁至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
8、实施工业重点领域安全工程。全面加强冶金、医药、机械、轻纺、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容器爆炸、物体打击、灼烫、触电等事故为重点,严格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实施大型金属冶炼设备、液氨冷库、煤气柜等重点部位自动报警和安全连锁改造,提高安全管理自动化水平。
9、实施交通运输安全工程。全面加强道路、公交、地铁、民航、铁路、水运、管道等交通运输安全建设,切实做到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着力整治道路运输秩序,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加强交通标识、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完善道路高清监控网络,加强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格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装备技术要求审查,建立营运驾驶员培训考试记录档案和信息平台、黑名单信息库。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监管,建立轨道交通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和灾备中心,完善运营监控系统,实行安全保护区巡查制度,严格乘车安全检查。全面完成桥下空间占压治理任务,提高城市道路养护水平。深入开展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道口管理安全责任,规范监护员用工制度,完善“三级”巡查机制。强化油气输送管网监管,着力解决管线腐蚀、老化和管线交叉点无保护等隐患,全面治理管线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问题。
10、实施建筑施工安全工程。全面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高大难深等项目重大风险源管控,努力建设平安工地、文明工地。重点强化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水库大坝、市政管网等关键施工环节监控,加强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环节管理,完善施工过程“痕迹管理”和“跟踪管理”,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严格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做到应招尽招。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和追溯机制,“两书一牌”制度落实率达到100%,确保建筑质量,打造百年工程。
11、实施公共场所安全工程。切实加强车站、地铁、商场、旅游景点、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完善巡逻检查、守卫防护、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等保卫制度。推行长途汽车购票实名制管理,实现“人票证”合一乘车,实行进出站双向安检制度,在重点场站、线路的地铁、公交车配备乘务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娱乐场所法人责任制和实名制登记,强化日常管理、抽查检查和监督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动态升降、重点严控。建立旅游景点、宗教活动、文体活动场所等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科学核定人流,加强流量疏导,有效避免重大节假日“大客流”情况发生。加强校园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改校舍、实验室、机房等部位的安全隐患,规范食堂管理,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强化校车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建立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实行安全分级管理、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按照“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及监管职责,探索大型活动安保社会化新模式,科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加强安全风险的预警监测,严防消防、拥挤和踩踏事故。
12、实施城市公共设施安全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防汛排水等公共基础设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运营安全。加快建设引江引滦水源调配工程,全面完成南水北调市内配套项目,提升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双水源保障能力。新建供水管网540公里,改造老旧管网1050公里,加强引滦水源保护,完成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实现水质全部达标。加快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改造,提升雨水外排能力,完成城市防洪圈西部防线达标治理,推进东部防潮堤建设,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强化供电厂网协调配合,全面优化配电网网架结构,提升负荷供应能力和装备技术水平,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开展全市燃气管道设施占压清理整治,加强高中压管线、门站、储气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全市高压输配“一张网”,每年改造燃气旧管网100公里。健全供热站点、热力管网安全运行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供热锅炉房实施改造、并网,更新改造供热管网500公里。合理确定加油、加气站布局,完善设计施工和运营标准规范,建立部门联合抽查制度,推动1000座加油站储油罐更新改造、100座社会加油站安全提升、10座油库搬迁重建,坚决取缔“黑油站”、“黑气站”。全面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定安全评估等地方标准,建立健全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和维保单位量化考核制度,积极推进建立住宅电梯应急资金池,探索房屋大维资金电梯维修改造费用便捷提取的政策措施。
13、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建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信息平台,强化安全源头控制。继续深化放心馒头、放心肉等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和问题食品召回制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达标区县超过80%。严格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行餐厨废弃物规范化处理,建立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实施药品质量全程监管,建立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上市后再评价的全过程技术监督审评管理体系。积极建设“智慧药监”,强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管,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研究院,以及区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街镇快速检测室,扩大抽查检验覆盖面。
14、实施公共消防安全工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以“四个能力”为重点的社会消防安全建设。严格落实消防规划,加强消防站和供水、通信、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工程,强化装备力量,提高特种消防能力,严防消防救援次生灾害。落实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建立行业系统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定期通报和告知制度,实现易燃易爆危险品信息监测网与消防部门互联互通。加强消防应急救援培训,提升消防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社会公众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着力完善保障体系,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15、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地方安全立法,进一步完善安全市场准入、从业资格准入、重大隐患治理、职业危害防控、事故调查处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完善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审定发布相结合的标准制定机制,形成覆盖重点行业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日常培训、监督、核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6、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将安全工作纳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行业领域专项规划,形成科学合理、安全宜居的空间布局。统筹规划产业集聚区、人口集聚区、综合服务区等功能分区,注重工业区、生活区的有效防护隔离,合理控制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比重。调整优化重化产业和港区功能分布,加快石化、冶金、危化品等产业集聚。编制危险品管线专项空间规划,形成危险品管线控制廊道。加强城市防潮、除涝、抗震、应急避难、人防等领域的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城市安全防范水平。
17、完善科技支撑体系。以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为基础,打造集科技创新、检测检验、咨询认证、推广应用、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安全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重大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科技攻关,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力争在重大事故致灾机理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方面取得突破。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传感、卫星定位等技术,建设全市统一的安全数据库,实现空间地理、安全设施、物品存储、救援力量、处置方案等信息的互联互通。
18、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气象、洪涝、海洋、地震等专业监测预警系统,开展24小时应急值守与动态监测,实行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健全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体制,加强应急预案编制,深入开展应急演练,规范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程序。优化配备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应急装备水平,设立巨灾应急储备金制度,建立全市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加快国家级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19、完善安全文化体系。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维护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进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教育相结合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积极推进多层次创建行动,加快建设安全区县、安全街镇、安全园区、安全社区、安全企业、安全校园、安全工地、安全交通、安全场站、安全班组等。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康杯”竞赛,建成天津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在“8·12”事故原址建设主题公园。
20、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发展长效投入机制。市级设立1亿元的安全天津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及事故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制度,积极推动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任务落实
21、构建“大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推进监管部门与组织部门、监察部门、司法部门联动,完善专家参与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和决策咨询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安评环评机构等中介组织规范发展,鼓励参与安全管理。
22、实行更严格的检查考核。将安全天津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终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考核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能力评价、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完善督查检查、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将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等作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指标。
23、实行更广泛的社会监督。完善手机一键直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举报监督机制,设立安全天津建设监督平台,鼓励社会公众与企业职工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问题督办、跟踪反馈、举报奖励等制度。强化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曝光揭露违法违规行为,跟踪报道热点问题,加快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监督网络。
24、实行更严厉的责任追究。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整改不到位“零容忍”、责任不落实“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违法违规、失职不作为行为和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健全和完善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综合追责体系,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25、形成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天津建设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将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细化分解,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落实、取得好效果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把安全天津建设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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