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副局长: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引领作用
1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消费维权工作的目标任务,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良好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努力实现“十三五”消费维权工作良好开局。
马正其指出,2015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继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快推进12315体系建设,不断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优势推动社会共治,深入推进《消法》贯彻实施,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作出了积极努力。
马正其强调,“十三五”时期消费维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消费者至上、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和社会共治,以全面落实《消法》为主线,以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目标,积极探索适应经济新常态的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消费维权能力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引领作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马正其强调,今年要以制定消费维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建议为重点,切实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化建设;以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以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为重点,全面推进12315体系建设;以提升消费维权执法能力为重点,加强信息化和执法队伍建设;以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为目标,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重要作用。总局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年底前完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制订工作,研究建立消费维权部级联席会议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消法》贯彻实施。
会上,北京、上海、江苏、湖北、甘肃5省市工商局交流了经验。总局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同志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