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召开新行政诉讼法讲座
12.05.2015 13:0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根据该决定进行修改。
行政诉讼法律规范与行政机关工作息息相关,为更好理解掌握新修改行政诉讼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近日,市安全监管局召开新修改行政诉讼法讲座,此次讲座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詹易军副庭长主讲。詹庭长主要从扩大受案范围加强权利保护、保障诉讼权利解决立案难、加强法院监督实质解决争议、完善管辖制度解决审理难、完善证据制度促进公正审判、完善诉讼程序促进程序科学化、完善执行制度解决执行难等方面讲解了新修改行政诉讼法的特点及主要内容。重点讲解了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行政案件起诉期限延长到六个月、新增调解制度、跨区域管辖等与行政机关联系密切的修改内容。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介绍了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执法机关日常执法要求及行政诉讼主要程序规定。
局领导、各处室及执法监察总队全体人员参加讲座。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2.05.2015 13:04
安徽合肥蜀山区组建社区消防志愿服务队
天津消防网讯 “我志愿成为一名消防志愿者,帮助他人,消防网
新疆克拉玛依市消防员招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见实效
天津消防网讯 新疆克拉玛依市消防支队积极借助媒体力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