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审批
序号 | 填报要素 | 填报内容及要求 |
1. | 责任处室 | 市安管监管局行政审批处 |
2.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13号)第六十九条 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
3.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每天9:00-12:00;13:30-17:00 |
4. | 许可时限 | 20个工作日 |
5. | 申请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0万以上,固定资产200万以上; |
6. | 办理材料 | 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 |
7. | 表格上传 | |
8. | 收费依据 | 无 |
9. | 办理流程 | 第一步: 申请人将全部申请材料报至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楼B厅市安全监管局43号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步: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报市安全监管局驻“中心”首席代表。 第三步: 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按照市安监局局长的现场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提出审核意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全力。 |
10. | 相关依据 | 无 |
11. | 服务网址 | 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 |
12. | 办结成果 | 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 |
13. | 联系电话 | 022-24538615 |
14. | 电子邮件 | |
15. | 办理地点 | 办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58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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