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暨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17.04.2018  10:30

 

津粮仓储〔2018〕19号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局所属单位:

为切实搞好顶层设计,全面推进我市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按照《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暨行业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粮仓储〔2018〕9号)要求,现就认真做好我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暨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力推进我市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是加快创新粮食流通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粮食流通管理能力,推动天津粮食工作发展创新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统筹推进本部门、本单位的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并将机构成立相关情况(附件1)报市粮食局备案。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内部责任制考核事项。

二、做好沟通协调,提升项目建设效能

粮食行业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粮食收购、储存、调运、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面向市、区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各类涉粮企事业单位,还应充分考虑和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市、区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和粮食企业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真正把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需求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能有机结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方案设计、立项备案、施工建设过程中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督导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标准、规范,多提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真正使我市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达到“实用、好用、管用”的基本目标。

三、加大资金投入,落实项目建设责任

市粮食局将在全面优化建设方案和科学组织招投标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全力做好设计、招标、施工及监理单位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对接和协调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按照国家要求统一出台建设标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风险管理、廉政建设、项目验收办法及市级平台、业务终端的日常运维规范。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天津市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暨行业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落实项目资金,统筹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粮食局将把各区的粮食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入2018年度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项目进展缓慢、推进措施不力、工作配合不到位的区和项目单位及时进行通报。

各部门、各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要分别对本地区、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进度和质量负责,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同时要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制定安全工作措施,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基础性工作,处理施工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良好环境。

四、严格项目程序、坚守廉洁底线

各部门、各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讲规矩、守底线,讲原则、按程序,全面落实项目建设标准、程序和相关工作要求,签订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坚守廉洁底线,将我市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打造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五、注重人才培养,加强痕迹管理和信息报送

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需要既懂粮食业务又懂信息技术、还懂项目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各部门、各单位要打破传统的思维模式,坚持多渠道培养与高起点引进人才并举,大力引进行业信息化急需人才,全面营造青年才俊干事创业的氛围。要优化人员配置,将学习能力强、业务熟练、素质过硬的人员充实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队伍,积极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加大对基础较好、专业能力较强、有责任心事业心的年轻同志的培训力度,为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区、本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项目建设施工管理,建设资料要专门归档立卷并由专人管理,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解决的问题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发事项,及时向市粮食局粮食信息化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定期报送本区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

粮食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秦宝强、陈昊龙、赵鹏宇、武晓彤;联系电话:24023094(市粮油信息中心)、24022531(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7123582(市粮食局仓储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单位粮食信息化建设机构联络表

2.市粮食局直属单位调研资料清单

3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调研资料清单

 

 

 

2018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