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要求小城镇设计延续传统风貌

15.08.2017  21:12

  为提升小城镇建设品质、规范小城镇风貌设计,安徽省日前出台《小城镇风貌设计导则(试行)》,要求保持小镇现状肌理、统筹小城镇建筑布局、延续传统风貌。

  该省明确,小城镇风貌设计要尊重小城镇现有路网、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重点解决老街区功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等风貌特色缺乏问题。严禁盲目拉直道路,严禁对老街区进行大拆大建或简单粗暴地推倒重建,避免采取将现有居民整体迁出的开发模式。要统筹小城镇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貌、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新建区域应延续老街区的肌理和文脉特征,形成有机的整体。新建建筑要重视本土的传统建筑技术和形式,应用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创新设计。尤其在建筑细部,包括屋顶、门窗、腰线、地脚线、墙角等的设计中,要加强传统建筑手法、技艺、材质及符号的应用,传承传统文化,体现本土建筑特色与风貌。单体建筑的色彩选择应从城镇整体环境、形象出发,提取当地的标志性色彩;单体建筑色彩的变化范围应在一定的区间内,并形成统一中存在微差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