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交半年房子还没影 买房人可要求双倍退定金
05.09.2015 14:17
本文来源: 北方网
天津北方网讯: 缴纳了买房定金后,却迟迟签不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找开发商退房时,对方却以资金紧张为由,数月不退定金。对此,本市房地产专业人士提示:买房时缴纳的定金是对买卖双方行为的共同约束。买方可以依据商品房预售合同,走司法途径,要求开发商双倍退还定金。
市民刘女士近日向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栏目反映,她在今年1月认购了位于中石油桥附近的柏悦花园2号楼一套新房,当时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交了3万元定金以及电商促销活动款1.58万元。随后她想交首付款,不断联系销售人员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但对方却总是让她等消息。直到今年6月,刘女士得知由于开发商已把房抵押给银行,导致很多买房人无法办理后续交易手续。与开发商合作的电商也证实了是开发商原因导致买卖交易中断,并按照退房流程退给了刘女士1.58万元,但开发商至今仍不退定金。
记者随后联系了该项目开发商天津弘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证实,的确柏悦花园有一批新房抵押给了银行,目前有一批像刘女士一样的买房人正在办理退房手续,公司已经答应给退定金。只是按照公司流程由销售部门给财务部门打报告,加上公司短期内资金比较紧张,退款的时间无法确定。
据本市房地产专业人士介绍,本市房管部门要求房企与买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中对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束条款,因卖方的责任导致交易无法进行,要双倍退还买方定金。刘女士凭借手中的合同以及标有“定金”的收据,在司法诉讼中有胜诉的把握。建议广大买房人一定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主动依法维权,不要盲目等待。
本文来源: 北方网
05.09.201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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