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政府法制办举办《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培训班班

01.12.2015  15:02

                               

近日,天津市宝坻区法制办举办《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培训班,法制办负责同志就修改后的《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了讲解,就申报购买商品楼补贴程的条件、程序进行了说明。各街镇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同志以及国土分局、规划局、房建办、审批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2014年2月18日宝坻区颁布实施了《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对加强区农村宅基地管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进程,改善农村居民的住房条件,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对放弃申请宅基地进城购买楼房进行补贴的政策,极大地缓解了农村宅基地紧张的问题。截至目前,按照每户8万元的补贴标准,宝坻区共计为238户购买楼房的农民,发放补贴款1861万元。为进一步推动该政策实施,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购房优惠,该区将对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放宽了申请补贴条件,扩大了享受补贴人员范围,增加了购买楼盘的数量,并对申报补贴的程序重新进行了规范。       

通过这次培训,各镇街工作人员充分了解了新的《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相关申报程序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补贴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