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负面清单正式实施外商投资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11.05.2015  18:59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对外公告,从5月8日开始,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公用的负面清单正式实施,凡是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在自贸区中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管理。其中外商注册由以往的层层审批改为备案制,天津自贸区也迎来了首家外资企业备案。
  周胜强是一家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他们准备在自贸区内设立百福千祥中国有限公司,主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业务,按照新版的自贸区“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因此他在一天内就拿到了企业的备案证明。
  周胜强:“母公司是在香港,在天津创业。今天我主要过来是办外资企业的备案,当我们的工作人员得知在我们的核名过程中有问题时,协助我们同各个部门协调沟通,让我们备案准时落实,获得了很多的方便。”
  据了解,以前外资企业审批时需要提供包括公司章程、合同以及经过公证认证的驻地资格证明在内的上百页材料,办理时间较长,但今后在自贸区中只需要填写外商企业备案申请表,且整个流程都可以在网上进行,进一步降低了外资的准入门槛。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商务类事项审批工作人员原守闵介绍说:“正式实施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之后,外国投资者只需要网上自助填报相关信息,通过我们天津自贸区网上办事大厅直接申报之后,通过准入导航模块一步步提交相关材料,向我们商务主管部门提供包括名称核准通知书在内的三份材料即可得到备案证明。之前投资者准备一份材料大概用时半个月一个月,如今外国投资者只需要30分钟即可在网上完成申报。”
  据了解,今后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大片区,只要是在“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可通过“一口式”受理窗口进行备案,从企业核准名称后三天内就可以办结企业设立的一证一章一备案。
来源:( 天津商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