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税局分类实施法治教育培训 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国税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统领,围绕“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目标,分类实施面向不同对象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教育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税务人员、法治队伍、工勤人员等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轮训。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实施依法行政专题培训。2011年至2015年,省局每年举办一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涉及全省各级国税机关领导干部、重要关键执法岗位,轮训人员939人次。
二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健全持证上岗教育机制。 坚持把税务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基础,每年组织新进公务员和在岗未通过资格认定人员参加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同时将每年新进公务员初任培训、法治教育与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无缝衔接,严肃资格认定、强化培训成效。2011年至2015年,省局共组织全省1155名税务人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
三是加强法治专业培训,不断优化法治队伍建设。 坚持把税收法治队伍建设、专业培养作为提升法治素养的重点,整合法律专业人员培育公职律师团队,截至2015年5月,云南国税公职律师111人,占目前云南省公职律师总数的50.23%,分布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的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政、稽查、综合管理等各类岗位,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税集聚了重要的专业力量。坚持每年举办一期全系统公职律师业务暨政策法规科长培训班,就依法治税要求、复议应诉实务等法律专业知识进行专题培训,法治队伍服务依法治税大局、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的作用逐步显现。
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全员法治责任意识。 坚持把法治工作全员责任意识、普法教育作为提升法治素养的抓手,建立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执法部门全员普法”工作思路,全面开展系统内外普法宣传教育。坚持税务干部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把法治培训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法治课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工勤人员培训必修课程,并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施。2011年至2015年,省局累计组织实施涉税法律法规业务等法治培训112期,培训人员23218人次,举办《现代税收的法治理念》等法治专题讲座8期,切实提高了广大国税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税收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