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现省市县三级派驻监督全覆盖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能有‘真空地带’,派驻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2月24日,浙江省委召开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动员部署会,省委书记夏宝龙强调,浙江要坚决向中央看齐,立说立行,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工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廖国勋宣读了《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101家列入监督的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35个派驻纪检组的干部,11个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和省纪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这次浙江实现省、市、县三级派驻全覆盖后,省一级共设置派驻机构35家,其中单独派驻机构13家,综合派驻机构22家。11个市共有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纪检组397家,归口监督957个单位。90个县(市、区)共设置1325家派驻机构,实现对5249家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浙江省委历来高度重视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把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突破项目之一。夏宝龙多次专题听取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汇报,要求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等全力支持,尽快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在方案研究确定后,又专门指示召开动员部署会,亲自参加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省委印发的工作方案,明确派驻机构要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单位的监督责任;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驻在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等五项主要职责。
据介绍,近年来,省纪委坚持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办法。去年以来,省纪委在深化派驻机构年度书面廉情报告制度的基础上,探索试行派驻机构负责人向省纪委领导口头报告廉情制度,要求纪检组长定期向省纪委领导班子口头汇报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重点汇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线索。2015年3月至今,已实施3轮口头报告,全面强化了省纪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统一管理。
廉政谈话、廉情报告等系列监督制度和措施,目前已在浙江省直各派驻机构广泛实施,成为各级纪委及其派驻机构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一种常态。据统计,2015年,省直派驻机构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了监督责任,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70项,监督驻在部门“三重一大”情况1088次,发现驻在部门党风廉政方面问题302个,向驻在部门提出意见建议674条。
该省在加强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强化派驻机构监督执纪职能作用发挥上做足文章,成立派驻机构协作组,组建派驻机构纪律审查骨干队伍,形成由派驻机构主办、省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统一组织协调督办、省纪委相关部门一线指导、司法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的新途径,着力破解长期制约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有效开展的“瓶颈”。2015年,省直派驻机构受理信访举报265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87件,初步核实196件;立案110件,结案103件,处分112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人。(记者:颜新文 通讯员:吴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