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建立完善项目审批容缺后补创新机制 筑牢"规范化、便利化"审批理念
26.04.2016 11:33
本文来源: 法制办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成立以来,紧紧围绕"规范化、便利化"的审批理念,持续推进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项目审批容缺后补机制。实行容缺后补机制以来,全年已办理相关涉及审批事项约1000件,办结率达到99%,实现了预期目标。该机制极大方便了申请人,提高了审批效率。
一是审批要件中出现错误信息,采取容缺后补机制,先行审批。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不规范、身份证号码缺位、行业代码填写错误、缺少承诺书、承诺书中签章不齐等情况,要求申请人领取证件时把正确材料补齐即可。此类容缺后补的投资项目数量全年总计380件。
二是审批要件中缺少非主审要件,采取容缺后补机制,先行受理。办理企业项目备案时缺少营业执照和办理环评、能评事项时缺少登记表等情况,按照"非主审要件容缺后补"制度要求,可以受理,及时办结。同时,要求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要件。申请人补交所缺要件后,可以立即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此类容缺后补的投资项目数量全年总计196件。
三是审批要件中缺少规范要件,采取容缺后补机制,先行审批。采用主管部门意见、申请人承诺等方式替代规范要件。待具备规范要件后,要求申请人及时补齐。此类容缺后补的投资项目数量全年总计370件。
四是天津市或滨海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审批,采取容缺后补机制,先行审批。如滨海新区太平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项目在没有用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用市、区政府及相关文件代替,核发施工许可证,保证正常开工。此类容缺后补的投资项目数量全年总计50件。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6.04.2016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