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客管部门提示出租车乘客 不提供发票可拒付费

05.01.2015  02:44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苏晓梅  针对最近纳入专车服务平台的非法运营“黑出租”,市客管部门提示乘客,“黑出租”一般无法出具出租汽车专用机打发票,根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乘客可拒付车费。

  据介绍,目前全市3.2万辆正规出租车都使用新型机打计价器,每趟业务都能打印出一张发票,乘客一旦遭遇绕道多收费等宰客行为,可依据车票进行反映和投诉。市客管部门规定,乘客乘坐出租车付费后,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开具出租车专用发票,同时提示乘客不要乘坐“黑出租”,一旦出现问题或纠纷甚至交通事故,乘客自身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

  市客管办再次公布服务热线监督电话23549000,并欢迎乘客摄录“黑出租”违法营运言行,投诉至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网站www.tjkg.cn“网上投诉”栏目,一经查实,市客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经营驾驶员和车辆予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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