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
为确保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交通运输部通知要求,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法治交通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即日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观念,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工作要求
各处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一活动主题,重点学习领会宪法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思维,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管理者,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的进程,不断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联系人:张育欣 联系电话:24539393
法规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