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委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近期,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天津市法建办统一部署,天津市交委紧紧围绕“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高度重视,把握导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做专题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交通运输行业内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
二是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委属各单位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围绕“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一主题,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通过法制课堂、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律丛书读书角等形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宣传宪法的基础上,着力宣传了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并及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在行业内进行了宣传和交流。
三是深入总结,抓好落实。经统计,“12.4”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编印分发“12.4”活动宣传资料4700余份,走访宣传学校、村镇、建设施工单位60余家,向过往车户、管理相对人、社会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1100余人次,通过现场与网络解答公众提问200余条,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架设法制宣传展台20余处,部分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宣传法治理念与法治精神。
通过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了宪法权威,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全系统干部职工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