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制发《天津市家居定制商品合同》和《天津市建材商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10.03.2017  13:43

  为了维护家居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家居行业经营行为,推动家居建材行业规范化经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装饰装修产品强制认证实施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3月10日,市市场监管委制定印发《天津市家居定制商品合同》(JF-2017-076)和《天津市建材商品买卖合同》(JF-2017-077)示范文本。该文本自2017年3月15日起推广使用。凡改动合同示范文本条款,并以制定机关名义及文本编号印制、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