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家庭暴力守护幸福平安 ----《反家庭暴力法》解读会于3月1日召开

01.03.2016  16:57

  “这个活动太有意义了。我外甥女家就有家暴现象,之前我们作为家属只能安慰劝导,不知道具体怎么帮她。之前派出所也教育过她丈夫,但屡教不改,逼得我外甥女有家不敢回。回去我就告诉外甥女,这回可有招制他。派出所可以出告诫书,村委会或居委会还会配合查访、监督。不敢回家,可以到民政部门寻求临时的紧急庇护,还可以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她丈夫停止暴力。”刘大爷在《反家庭暴力法》解读会现场兴奋地告诉记者。

  3月1日上午,市妇联联合市综治办、市高法、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共同举办了“反对家庭暴力守护幸福平安——《反家庭暴力法》解读会”。市妇联主席戴蕴致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高法、市妇联分管领导现场点评,法学专家和律师现场回答提问。各区县妇联主席及权益干部,基层民警、法官及民政工作人员代表,市内六区社区妇联主席代表,市级巾帼普法志愿者代表,媒体记者等200余人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研究员薛宁兰作为现场解读专家,针对市民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就《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目的、意义和基本原则以及法律亮点进行了深入解读。专业话剧演员表演舞台剧真实再现家庭暴力现象,公安、民政、法院、妇联领导结合各自工作进行点评,使公众对公安机关告诫、紧急庇护、人身保护令等制度有了感性、形象的认识。活动中还现场回答了观众、广播听众的疑问,进一步答疑解惑,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宣传了《反家庭暴力法》。为扩大宣传效果,市妇联还精心设计制作了6000份宣传海报,下发至全市各村居。并通过人民网天津视窗、天津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于活动一周前发布消息,征集问题,提高《反家庭暴力法》的知晓率,引导更多人关注、学习这部法律。

  这次解读会,拉开了市妇联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活动的序幕。在法律出台的过程中,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做了大量的努力和工作。在倡导全社会反家暴意识方面,通过全媒体宣传、举办“3.8”维权周、“11.25”、“12.4”主题活动,积极宣传法律和反家暴知识。在推动建立反家暴多部门合作机制方面,推动公安机关建立了基层家庭暴力警民调处站;与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了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事案件专门审判等制度;联合民政部门共同建立了天津市妇女救助中心和受家暴妇女的救助制度;与市司法局联合建立了天津市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受暴妇女提供调解和法律援助。在维护受暴妇女权益方面,通过妇联系统“一线一网一信四级”的信访网络、以及遍布城乡社区的5000余个基层半边天家园,直接为受暴妇女提供“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困难救助”五位一体的维权服务。

  今后,市妇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落实工作。一是做好源头预防工作。市妇联从2015年开始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阶段,将通过修订来制定一部更系统更有针对性地保障妇女权益的《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从源头上维护女性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二是大力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建设法治天津·巾帼在行动”活动,组织千名普法讲师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到遍及城乡的“半边天家园”,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宣传法律。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进一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引导家庭树立良好的家风。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化解工作。提升四级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四级妇女儿童维权站点的工作效能,积极推进市、区两级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建设,继续加强与综治、法院、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反家暴社会化维权网络,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和民生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