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家庭纠纷,当好妇女权益的“护航员”

13.10.2022  14:0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妇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要论述和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天津市妇联组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三年培养计划收官工作,宣传调解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调解故事,进一步增强妇联维权干部和调解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妇联组织开展“平安家庭我助力  矛盾调解在身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故事展播活动。下面,让我们一起“聆听”精彩的调解故事吧!

  【调解故事展播(十四)】

  化解家庭纠纷,当好妇女权益的“护航员”——河东区二号桥街道福东北里社区晓娴调解室

  河东区二号桥街道福东北里社区 晓娴调解室调解员

  徐晓娴我是河东区二号桥街道福东北里社区晓娴调解室的调解员徐晓娴。有次接到居民反映,经常听见24号楼一住户家中传出争吵、哭喊和摔打东西的声音,怀疑存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和家庭暴力问题,希望晓娴调解室介入帮助化解矛盾。

  此事引起我的高度重视,经走访调查了解到情况属实。因为怕该女士在家中不方便接听电话,我们便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向该女士询问了事情的起因与经过,对相关情况进行记录,并约好第二天上午去她家进行调解。

  第二天,我协同网格员准时来到该户居民家中,向求助女士详细询问事件的情况。在了解双方矛盾事实的基础上,耐心劝说沟通。调解中该女士声泪俱下,控诉男友多年来一直有酗酒的习惯,每次喝的醉醺醺,回到家就开始对她进行辱骂和殴打,每次酒醒后又会道歉,保证再不会有下次,可是之后类似情况又一再发生。多次的原谅和容忍,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的失望,也让这位女士烙下深深的心理阴影。她希望晓娴调解室能够介入,劝导男友改过自新。

  为依法维护被家暴人的合法权益,我对两人分别进行调解,在充分掌握纠纷事实的基础上,分别对二人做思想工作,耐心的开展劝导和调解。一方面对该女士做好心理安抚,另一方面对其男友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告知他家庭暴力行为严重破坏家庭和睦,伤害感情,并告知他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通过讲法律、讲道理、讲感情等多种不同的方式对二人普及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并且对男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劝导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相互尊重,相互体谅,多沟通交流,学会换位思考。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调解,男方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错误,也给女友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影响了二人之间的关系。男方当即表示十分后悔自己的暴力行为,在晓娴调解室的见证下,当场向女友道歉,并保证以后绝不再对女友施暴,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争取女友的原谅;女方待情绪平稳后,也原谅了男友,表示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两人好好生活。我们晓娴调解室也尽全力做好进一步工作,对他们进行不定期的跟踪回访,了解二人的生活情况。就这样,一场家庭暴力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这起家庭纠纷的成功化解,切实保障和维护了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家庭和谐。今后晓娴调解室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工作思路,不断充实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当好妇女权益的“护航员”。

  【妇联干部以案讲法】

  河东区妇联家庭与儿童权益科科长 高曼

  家庭暴力已成为妇女权益保护中的突出问题,遏制家庭暴力,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条规定,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本案例中调解员及时介入,对施暴人进行普法和批评教育,对家庭暴力受害人进行心理安抚。通过调解,使施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时,妇联组织也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文字及视频来源:天津市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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