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批314家物业企业信用考评出炉
天津频道 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近日,天津市314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结果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门户网(www2.tjfdc.gov.cn)公布。此次考评,是天津市今年3月份出台《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开展的第二批考评工作。
突出居民关心问题
决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的考分项中,把居民普遍关心的小区机电设施设备养管、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等日常管理情况等列入评分因素。不仅如此,针对居民关注的物业管理热点问题,设置了诸如本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挪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解危专项资金、违规退出项目管理、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退还装修保证金及其他应退还费用等十个“一票否决”事项,物业服务企业触碰其中的任意一条,将直接被列入不诚信企业并受到处罚。
居委会为物业打分
天津市行政主管部门将街镇、居民委员会列入企业信用评价主体,赋予其考评分值权重。此举既强化了《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赋予街镇的职能,又增强了物业企业诚信经营、履约服务,全力投入社区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工作,成为街镇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相互协调、支持配合的一条纽带。
促物业事务公开公示
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落实,在信用考评要素中设立了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内设立“两箱三栏”(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见箱、业主委员会工作建议箱、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事务公示栏)和落实10项公开公示内容情况的考评要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定期主动公开,接受业主监督,规范履约服务行为。
实现对企业差别化监管
天津市通过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状况考评分级,为实施差别化管理提供了依据。如对评定为C级的物业服务企业,记入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市、区县两级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管企业。通报相关街道(乡镇)、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约谈其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核查该企业资质条件,不符合相应条件的,重新核定资质等级。一年内不得承接物业管理项目,不得晋升资质等级。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企业资质证书。记者在公示网站上看到,第二批C级企业共有19家。
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施行一年来,已完成对全市514家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考评工作,对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