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饭馆门口寻目标 “碰瓷”团伙专盯酒驾司机

07.01.2016  11:30

【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 酒后驾车与他人发生碰撞,担心被处罚,付某赔付给了对方数千元,但这次“意外”让付某发现了“商机”。之后,付某与他人组成团伙,专盯酒驾司机“碰瓷”,敲诈金额从数千到上万元。近日,警方将这一“碰瓷”团伙打掉。

   追尾酒驾者狮子大开口

  去年年底的一个晚上,刘先生与好友在西青区大寺镇某酒店就餐。席间,刘先生喝了一杯啤酒。23时许,刘先生驾车送朋友回家。当车驶到河西区某路段时,刘先生感觉车尾被撞,下车后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黑色凯美瑞,该车的保险杠受损。

  这时,从凯美瑞车上下来两名男子,径直走到刘先生面前使劲吸着鼻子,之后笑着说:“哥们儿,喝酒了吧,是掏8000块钱?还是去交通队?”喝了酒的刘先生知道去交通队的后果,于是他赔着笑脸与对方商量“少要点儿钱”,但对方表示没商量。被人追尾还要赔钱,刘先生被激怒了,拨打110报警并称被人敲诈勒索。交警按照相关法规对刘先生进行了处罚,而凯美瑞轿车上的两名男子被依法传唤到了王稳庄派出所,其中一人正是付某。

   专盯酒驾司机“碰瓷

  审查中,民警发现付某以及与其同车的马某涉嫌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经进一步调查,得知付某驾驶的车辆是从大港某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仅去年8月、9月,该车就发生了十余起交通事故。在这些事故中,驾驶人都是付某,其碰撞的都是酒驾人员的车辆。同时,还有一个惊人的“巧合”:发生事故时,同车的都是马某、李某、崔某这三人中的一人或几人。在大量证据面前,付某、马某供认,先后伙同李某、崔某在西青、大港、塘沽等地的酒店、饭馆门口,寻找并跟踪酒后驾车者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借机敲诈勒索。

  该团伙以付某为首,分工明确。付某负责开车撞对方车辆,马某等人负责物色“碰瓷”对象并恐吓对方花钱私了。每次作案,勒索的钱财从数千到上万元不等,后按各人“贡献”分成。之前所作十余起案件,酒驾司机都选择私了“消灾”,遇到刘先生纯属意外。

  目前,马某、付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处理,警方正在追捕另两名犯罪嫌疑人。警方提醒驾驶员:开车别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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