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

07.09.2017  16:13

2017年2月,国家环保部等4部门和北京、天津、河北等6省市政府共同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29号),提出“2+26”城市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天津作为“2+26”城市之一,将率先于今年9月30日24时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提前进入到国六时代。

车用油品是影响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因素,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满足不断严格的机动车排放要求,已成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的重要举措。相比国家第五阶段油品标准,第六阶段车用汽油烯烃、芳烃、苯含量分别降低25%(国ⅥB为37.5%)、13%、20%,车用柴油多环芳烃含量降低36%。降低油品中上述指标含量有助于减少车辆污染物的生成和排放,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从加快老旧车淘汰、持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放监管、开展油气回收和在线监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管控、实施道路优化方案等方面开展工作,统筹“车、油、路”实施综合治理。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老旧车淘汰工作力度,对高排放车辆采取进一步管控措施,降低移动源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