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资委组织国资系统局处级干部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

30.11.2015  18:02

                             

按照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2015年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要求,日前,市国资委组织国资系统局处级干部参加2015年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

此次考试的对象针对的是本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央驻津单位副处级以上或相当于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考试的内容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主要学习考试内容,具体包括宪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相关文件,以及与领导干部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考试期间,领导干部可以继续通过学习考试系统进行学习。学习考试的形式为通过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学习考试。学习达到系统规定时长(按照全年35课时计算,每章至少学习10分钟)并完成课后习题后,方可在考试时间内进入考试。提交试卷后,可以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对成绩不满意的,可以再次参加考试,系统将重新生成试卷。考试有5次机会,并保留最高成绩。成绩合格的,自行打印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