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公布环境应急监测指标

13.08.2015  20:32

  天津市环保局在发生爆炸事故后,立即调动应急、监测队伍奔赴现场,凌晨2:50到达事故现场,迅速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工作,截止到发稿前,共组织出动监测人员近200人次,在事故现场周边布设环境空气监测点位17个,采集空气样品80余个;水和废水监测点位5个,采集水样品12个。
  事故特征污染物监测情况
  3:30 通过现场快速监测仪器及环境自动监测车,对事故点下风向(新港八号路)气体进行了监测。
  3:40 初步确定刺激性气味气体主要特征染因子为甲苯、三氯甲烷、环氧乙烷。
  4:00 监测数据显示,环氧乙烷浓度范围为1-2毫克/立方米,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环氧乙烷在空气中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5毫克/立方米。
  5:30 监测数据显示,甲苯浓度为3.7毫克/立方米,超过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4毫克/立方米);三氯甲烷浓度为1.72毫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低于《车间空气中三氯甲烷卫生标准》规定的车间最高允许浓度20毫克/立方米限值);VOCs为5.7毫克/立方米,超过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毫克/立方米)。
  6:00 监测数据显示,甲苯浓度为3.06毫克/立方米;三氯甲烷浓度为1.72毫克/立方米;VOCs为5.02毫克/立方米。
  8:00 监测数据显示,三氯甲烷浓度为0.06毫克/立方米;VOCs为0.1毫克/立方米,已经低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截至13:00,现场监测环氧乙烷未检出。
  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监测情况
  事故发生后至目前,事故点周边5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分别在开发区、塘沽、中新生态城、汉沽、宁河)6项常规污染物(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臭氧)未受到明显影响,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良至三级轻度污染水平,实时AQI指数范围为86至105,首要污染物为PM2.5,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相当,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等实时指数均为一级优,空气质量6项常规指标未见明显异常。
  水环境监测
  事故发生后,入海排水口已经全部关闭,环境水质未受到事故影响,事故水正在进行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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