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环保局开展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调查工作
18.11.2015 21:4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要求,石油化工、包装印刷2个行业将作为试点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污费。目前,天津市正处于征收标准的测算阶段,需要相关企业提供VOCs排放数据。
西青环保局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对本辖区内涉及到的106家企业进行了初步摸查,并组织企业参加“VOCs排放量核算调查培训会议”,指导企业填报调查表,摸清了底数,为天津市VOCs征收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
下一步,西青环保局将继续跟进相关企业的填报进度,督促其尽快提交调查表,为2个试点行业今后的VOCs排污费征收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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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15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