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非居民用天然气天津市均降低0.18元

02.04.2015  19:03

    天津频道 为实现到2015年存量气与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结合国内天然气市场形势和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从4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为落实国家要求,根据本市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决定从4月1日24时起降低天津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据了解,国家存量气与增量气门站价格实现并轨后,天津市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70元,比并轨前平均购气价格下降0.18元。调整后,天津市通过城市燃气管网的各类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具体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为3.47元,车用压缩天然气每立方米4.77元,集中供热用气每立方米3.07元,均降低0.18元。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上述价格的基础上,结合购气价格、供需关系变化和用户购气量,实行季节性气价和可中断气价。另外,按照国家要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此次不作调整。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降低了工商业和出租车用气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燃气供热和燃气发电企业的成本。为保障此次天然气价格改革措施平稳实施,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完)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