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26日、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主持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和栗战书委员长视察天津时的讲话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表示,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指引我市人大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更好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天津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会议审议了《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天津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草案)》《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医疗急救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今年以来我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情况的报告,关于研究处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渔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段春华说,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是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举全市之力支持新区率先突围突破的战略之举。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跟进,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和保障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就是贯彻落实市委要求,确保有关改革举措于法有据。
段春华指出,本次会议通过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是首部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是落实市委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着力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的实际行动。要树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切实做到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段春华强调,贯彻实施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持宣传热度、执法强度、处罚力度,动真碰硬、常态治理,保证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杨福刚、梁宝明、王小宁、李虹和秘书长贾凤山出席。副市长孙文魁、李树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后举办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