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立健全巡察制度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黄兴国在批示中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实践,也是巡视工作向区县、部门和基层延伸、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方式。各级党委都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批示精神,认真领会中央的决策意图和市委具体部署,搞好统筹谋划,加强协调上下联动,抓紧扎实加强推进,压实区县和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对一些问题严重的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者,直接抓到底,确保我市巡察工作形成对基层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市一盘棋的党内监督新力量、新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会上,和平区委、河东区委、市司法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探索开展巡察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市部分区县和部门先后探索开展了巡察工作。工作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重点关注基层党组织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格,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滥发津补贴等“四风”问题。通过巡察,一批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一批突出问题得到专项整治,一批监管制度得到健全和完善,巡察工作在探索推进中收到了良好效果。
王东峰在讲话中强调,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是市委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部署和黄兴国同志的批示,加快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视巡察监督新格局,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明确政治定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党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联系“四个全面”,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深化政治巡察,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二是突出巡察重点。要结合各区县各部门和基层实际,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通过延伸、下沉巡察触角,重点巡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作风、纪律、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了解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重点发现欺压群众、吃拿卡要等违反群众纪律问题,以及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权钱交易等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三是创新巡察方法。要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巡察方式,借鉴和灵活运用个别谈话、接受来信来电来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巡视方法,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新手段新办法,注重巡视与巡察相结合,探索工作规律,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效果。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由专人建立工作台账;对巡察反馈意见,要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对巡察整改落实、移交办理等情况,要通过下发交办函、督办函等方式及时推进。对巡察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依纪依规、持续深入开展巡察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院长于世平出席,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有关负责同志,市委巡视组组长、市委巡视办主任,各区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