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琐事起争执 年轻职员持刀捅伤同事被判刑
04.02.2015 15:44
本文来源: 北方网
天津北方网讯: 一名年轻职员与同事发生口角后,持刀将对方捅伤,被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9岁的李某出生于黑龙江省,初中毕业后来天津打工,现为某个体网络通讯公司职员。2014年5月的一天凌晨,疲劳与压力致使李某与同事刘某因为工作琐事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撕扯,李某冲动之下顺手拿起办公桌上的一把水果刀捅向刘某颈胸部。经鉴定,刘某颈胸部所受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案发后,李某积极赔偿了刘某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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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1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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