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

03.06.2015  17:06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2日介绍,从去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开始至今年5月底,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691.1万户,其中,新注册企业485.4万户。工商部门目前正在探索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推进大众创业。

  他是在当天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作出这一表示的。

  刘玉亭介绍,按照改革方案,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权限放给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目前,各地在探索“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就是在同一个地方可以注册多个市场主体,办理多个营业执照,特别是在一些人口比较密集,现代信息技术比较发达、发展比较快的地方,一个门牌号码可以登记不同的企业,甚至一个楼层可以登记多家企业。“一照多址”就是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设立分支机构时就不再需要领新的营业执照,在已有的营业执照上标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就可以。

  另据介绍,工商总局还准备研究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进一步放宽。现在不少地方允许将住宅注册登记为经营场所,但需要提供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而有些地方规定,在特定行业,如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创意、设计等,可以不需要提供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他表示,工商总局下一步将配合有关部门,对从事电子商务、设计策划和软件开发等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经营活动的,开展广泛深入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的实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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