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个不到35万元的工程项目让4名镇领导受处分

17.03.2016  21:18

3月14日,江西省纪委通报,修水县马坳镇副镇长吴永红因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被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副镇长职务。镇党委书记邱庆辉、镇长帅晓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纪委书记陈英因履行监督职责不力被给予诫勉谈话!

2016年1月7日,修水县第二巡查组到马坳镇巡查的第二天,就收到一份举报信,举报内容是该镇副镇长吴永红插手工程项目、其妻兄李高华承包集镇弱电管网铺设工程建设的问题。“典型的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第二巡查组组长陈颖川的第一反应,马上向上级汇报。县纪委立即开展初核调查。1月19日,修水县纪委决定对吴永红等人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2015年4月,马坳镇开展杆线乱拉集中整治活动,拟建设集镇弱电管网铺设工程,由副镇长吴永红具体负责。吴永红妻兄李高华得知相关信息后,向其提出承揽该工程。8月底、9月中旬,吴永红先后两次分别向该镇党委书记邱庆辉、镇长帅晓珺说情打招呼,请求予以关照。9月23日,邱庆辉主持召开镇党政班子会,研究集镇弱电管网铺设工程发包事宜。吴永红没有回避,在会上推荐李高华承揽该工程,会议确定将该工程直接发包给李高华。9月25日,帅晓珺代表镇政府与李高华指定的人员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其中马坳街弱电管网铺设工程合同价282830元,塘三里街弱电管网铺设工程合同价64300元,且未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告知备案。

“当时主要考虑到如何尽快完成工程,同时又能照顾一下亲属,我自己没有拿钱,承包价又不高于市场价,给谁做都是一样的。”糊涂的吴永红竟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已经踩了 “雷区”!

本来还有一次向组织交代问题的机会。但是侥幸心理使他最终丢了“官帽”。早在2015年9月,江西省开展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明确时间节点,严格划定政策界限,对自查自纠者从轻、对顶风违纪者从严,目的就是让那些有问题的干部能够抓住机会、自我“救赎”。

“当时我确实怀有侥幸心理,觉得没有人会提这事。”吴永红追悔莫及!

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党委书记、镇长、纪委书记三人被处分

在吴永红问题上,党委书记邱庆辉、镇长帅晓珺明知李高华为吴永红妻兄,对吴永红插手工程项目行为不制止、不批评教育,主持召开镇党政班子会时不坚持原则,违规决定将工程直接发包给吴永红的特定关系人。纪委没有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制止。不难看出,镇党委政府和镇纪委存在党纪党规意识不强等问题。

“归根到底是党委书记、镇长和纪委书记履行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不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修水县纪委书记欧阳明华说。

实践“四种形态”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深究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不放手,动辄则咎,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才能避免更多的人犯错,体现的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要的是更多干部健康成长。”欧阳明华说,查处吴永红案件并在全省公开通报曝光,警示各级领导干部,对那些屡教不改、执迷不悟的顶风违纪者,必须从严从重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只有严执纪、真问责,才能真正把规矩立起来,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江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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