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人社公安联合严防严查社保欺诈
27.05.2016 14:34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一是建立工作沟通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定期组织人社公安两部门的法制机构、监督机构、稽核机构、刑侦机构交流工作经验,实行共商,助政策互融,让工作互动,推动我市社会保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有效衔接。
二是建立案件移送程序。人力社保部门以个体诈骗金额5000元以上的案件为基础,将群体诈骗数额较大、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通过移送程序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通过严审严判,在全社会形成对社保诈骗行为的强力震慑。
三是建立查办配合机制。人力社保部门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办涉嫌社保欺诈犯罪案件,提供法规政策、证据材料、信息数据等各方面的支持;公安机关及时受理和审查移送案件,对人力社保部门查办社保欺诈案件在移送程序、证据保全等方面给予支持。双方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实行共查,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合力。
四是开展打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打击社保欺诈专项行动,通过人社公安两部门联动,构建市区两级打击覆盖网。在市级层面,通过梳理社保基金预警信息和举报线索,重点开展“医保基金骗取”“养老金冒领”等专项整治;在区级层面,注重研究完善联合治理措施、建立联合打击机制,织密防控网。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前期调查取证,公安机关负责受理移送的社保欺诈案件,实现共振同频。
五是开展打击社保欺诈舆论宣传。采取“传统+新兴”媒体共同宣传模式,对查处的社保欺诈重大案件、典型案件进行全面曝光,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社保欺诈声势,大力推进社会诚信化法治化建设步伐、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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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201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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