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超前超额完成

08.12.2017  01:20

    主要举措: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 会同市市场与质监委等10个部门,出台《市管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制定了九个方面的工作举措,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是倒排工期计划。 建立“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调度例会制度,倒排工期计划,实行“一企一策”,加强指导推动。 三是积极协调服务。 市国资委分别与市高院、市二中院和市市场监管委座谈交流,协调配合,为765户企业打通“僵尸企业”退出通道。 四是建立奖惩机制。 对有“四无”壳企业和有计划剥离“僵尸企业”整体混改的市管集团开展考核,增加“僵尸企业”处置完成情况考核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五是加大督查力度。 对任务重的企业实行重点督查,跟踪督办。据统计,截至11月底,处置“僵尸企业”307户、“壳企业”186户、“四无”企业64户,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60户目标任务。

  • 市国资委落实“五字诀”全力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工作要求,市国资委与市管企业建立“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两级联动机制,紧锣密鼓地制定工作举措,积极筹划,狠抓落实。截止目前,处置“僵尸企业”户数累计达227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7.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