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利用“市场+”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06.12.2016  09:33

      记者29日从青岛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大规模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并保证工程质量,青岛市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由节能服务企业等社会资本先行投资节能改造,改造完成并达到标准后申请财政奖励,今年预计可让4万户居民受益。

        青岛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青岛市非节能居住建筑存量约4000万平方米。这些建筑外围护结构保温性能差,一方面造成采暖能耗高、冬季室内温度低,居住舒适度差;另一方面在天气湿度大时墙体内侧易产生结露,进而造成霉变和破损等。

        据介绍,2014年青岛市开展改造试点,完成试点改造面积25万平方米,试点工程基本沿用政府投资模式。由于财政预算有限等,相对于庞大的改造存量,节能保暖工程改造进展迟缓,未纳入改造的小区居民对此意见较大。

        为此,青岛市按市场化方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节能服务企业等社会资本先行投资节能改造,改造完成并达到标准后申请财政奖励。国家、市、区(市)三级财政按约每平方米135元标准实行定额奖励。

        青岛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运作模式合理规避了财政压力和财政风险。另外,通过节能保暖工程质量与财政奖励金额挂钩,督促了建设单位主动做好做优工程质量,确保了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2015年,青岛市完成节能保暖改造304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3.6万户,是往年同期改造量的6倍。今年,青岛市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列入市办实事,市级财政投入1.6亿元,预计可改善约4万户居民生活质量,11月底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