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视四组向东丽区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
天津北方网讯: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4年10月23日至11月21日,市委巡视四组对东丽区进行了巡视“回头看”。巡视组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突出“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市委巡视四组组长代表巡视组作反馈。巡视组指出,东丽区委高度重视上一轮巡视整改工作,常委会专题研究,提出4项32条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还有薄弱环节,有些工程项目用行政处罚来规避招投标等建设程序,存在一定廉政风险隐患;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监管还有欠缺;反映村干部在还迁补偿、违章抢建、侵占集体资产等方面问题比较集中,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没有根本杜绝,有的在吃喝上搞变通,有的违规借用企业车辆,有的借子女婚事分批宴请收受礼金;会议多的问题依然存在,会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干部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大,遇到难点问题缺乏担当精神,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所下降;在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上,深入研究不够,实效不够明显;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稳定问题还较突出。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传导压力不够,存在“上紧下松”现象;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强,存在重经济工作,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有的基层单位党委主体责任代替监督责任;一些街道、党委系统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纪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比较薄弱;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查办还不够及时有力。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有的重大决策,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不够充分;城市化进程中,在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制定政策等方面还不够科学;在执行干部人事政策上,还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一些基层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熟悉,个别单位执行相关制度不够规范;村级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信访稳定问题较为突出,亟需采取有效措施下力量解决。同时,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及有关部门处理。
针对问题,巡视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二是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形成选用好干部的有效机制。四是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下大力量解决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密切干群关系。
东丽区区委书记表示,市委巡视组对我们的工作既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差距和问题,非常客观中肯。东丽区将认真对照市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及巡视组其他成员出席反馈会。东丽区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