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天津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8—2022年)》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与建设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
昨天上午,市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天津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8—2022年)》《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与建设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市政协主席盛茂林出席。
会议指出,《天津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8—2022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革任务和举措有计划有秩序推进落实,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改革部署的时间表、路线图。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党中央战略部署转化为我市实实在在的改革行动。要对标中央要求,按照我市《实施规划》确定的190项改革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扎实落实,推动规划落地见效。要加强改革督察,按照《实施规划》确定的目标、时限、路径,强化对项目进展情况跟踪问效,推动改革如期保质完成。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持续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税费结构,着力培育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土壤,打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创造活力。要不折不扣落实《意见》各项政策措施及配套实施细则,大力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涉及公共安全和生态资源项目,地方制定、确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地方留存政府性基金一律免征,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广而告之,让每一个民营企业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对贯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意见》作为政令执行,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会议强调,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是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发挥天津营商环境政策洼地效应,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必须全力抓好政策落地落实。要深化建设体制改革,采取市场化运作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加快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企业创造更优投资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