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制定实施方案 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03.03.2017  17:04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推进法治市容、法治园林、法治城管建设,开创市容园林事业的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天津市市容园林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津容法〔2016〕254号)要求,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制定了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筹划启动、集中学习培训、社会宣传、总结验收等四个阶段做出周密安排。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法治宣传活动的主题、时间、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氛围。

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为建设美丽市容、干净市容、法治市容、安全市容、和谐市容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市容园林事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