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创新党建工作走出特色发展之路
近年来,市民政局机关党委按照“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党建要求,不断创新党建形式,注重提高党建质量,努力发挥党建作用,在“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中走出了一条具有民政特色的机关党建道路。
抓思想建设
筑牢政治基础
思想是行动的灵魂,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始终把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基础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
抓理论学习。一年来,持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市委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了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理论研讨交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实现了与党中央、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抓党员教育。持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成果,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深入融洽,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修身、用权、律己”要严,“谋事、创业、做人”要实,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和党性修养得到加强。
抓实践活动。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是机关党委抓好党建工作的具体抓手。近两年来,先后指导在职党员130余名到社区报到,参加基层社区党组织活动,接受基层党组织再学习、再教育。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每一名局领导和处级领导干部与区县民政部门、民政系统单位结成帮扶对子,5名机关干部深入农村驻村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活动。大力开展“帮扶、救困、献爱心”活动,近两年来,通过开展专项慰问、爱心捐款等活动,机关党委筹款20余万元,用于慰问特困人群、帮扶残疾人士、救助受难群众等。
抓组织建设
发挥堡垒作用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积极落实组织制度,创新活动形式,努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事业发展中的核心堡垒作用。
完善组织体系。机关党委始终把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作为强化基层党建的重要着力点。近两年来,市民政局机关党委指导2个党支部改选为党总支,新成立党支部16个,调整组建了5个党支部,21个党支部(党总支)进行了改选或换届,同步充实了班子成员,明确了党内职责,从而形成了一个基层组织健全、活动开展经常、堡垒作用明显的良好组织氛围。
规范组织生活。抓制度建设,是实现基层组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有效途径。近两年来,市民政局机关党委针对以往机关支部职责认识模糊、制度坚持凌乱、活动开展匮乏的局面,持续抓了组织秩序的规范。将“三会一课”、党日、民主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汇报和报告工作等制度,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范畴,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严格组织制度。市民政局机关党委把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提升组织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作为落实组织制度的一项基本要求。对于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对于涉及党员发展、评选表彰、党务政务公开等事项,都列入到党总支(支部)班子的议事日程,通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大大减少了决策过程中失误的发生,有力提升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抓作风建设
践行务实清廉要求
民政事业创新发展,需要一支政治上靠得住、思想上过得硬、行动上敢担当的民政队伍。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始终把强化党员队伍作风建设,作为夯实党建基础、促进创新发展的基本要求。
首先,强化务实清廉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必须从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着手,市民政局机关党委是这么要求的,也是这么做的。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大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年制定学习教育计划,下发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目标,量化党建工作任务,每年年初都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年度党建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使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有案可稽、有的放矢。大力开展廉政教育,让广大党员认清违法违纪的利害关系,自觉将党纪要求挺在法前,牢记于心,践之于行,时刻紧绷法纪不可违的红线意识。
其次,筑牢违法乱纪防线。始终将预防工作做到前面,从源头上熄灭违法乱纪苗头。组织党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征订《法治热点面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天津》320余套,组织观看警示案件警示材料,从思想源头上筑牢了党员干部廉政自律的防火墙,做到了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最后,加大勤政廉政监督。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干部监督体系,将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突出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监督,对基层单位主要领导、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窗口单位一线服务人员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协同纪检、审计等部门开展定期与不定期专项巡查,对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进行重点查访。畅通违法违纪投诉渠道,通过设置投诉信箱、举报电话、接待信访、网络投诉等形式,最大限度畅通投诉渠道,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大违法乱纪惩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乱纪问题,本着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认真严肃的处置,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让当事人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