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为民办实事 调解效率高

25.03.2016  19:48
  天津蓟州骏达纺织有限公司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被申请人,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经市法制办积极调解,申请人非常满意,并赠送市法制办锦旗一面表示感谢。

  天津蓟州骏达纺织有限公司不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市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市法制办收到申请后立即向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了解相关情况,得知申请人现在正处于破产清算期间,资金困难。而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仅对申请人罚款20000元,且载明“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数额。”因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事实上和法律上并无异议,其申请复议的原因是,企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无法动用资金缴纳罚款,并非恶意拖延,希望能够减免罚款滞纳金。

  市法制办立即与被申请人进行了沟通协调,被申请人表示,如申请人能够提供其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证明材料即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滞纳金进行相应减免。市法制办将上述情况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表示将尽快向被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天津蓟州骏达纺织有限公司表示,市法制办收到其申请材料后,耐心细致了解案件情况,积极主动协调被申请人,仅5个工作日就为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了“为民办实事,调解效率高”。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