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贯彻落实“津八条”研究制定实施细则

03.03.2018  05:43

  市科委党委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津党发〔2017〕49号)(“津八条”)工作,按照市委书记李鸿忠和市长张国清市长的指示精神,市科委党委书记、主任戴永康同志带领委领导班子和相关处室,坚持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对“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的认识,针对《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涉及市科委的七项分工方案任务,逐条进行细化落实,研究制定《天津市科委关于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相关任务的实施细则》,保证政策的落地实施。

  

市科委领导调研津南区科技型企业
     近日,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科学技术委员会
市科委组织召开2018年度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市级科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