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3.11.2015 21:1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近期,市财政局会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银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完善我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4个文件,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
一是提高国家助学金标准。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至2000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完成学业。市财政拨付相关市级学校及区县财政专项资金近600万元,用于发放新增国家助学金。
二是完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一步简化学生贷款手续,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由2年延长至3年。同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
三是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改进方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策透明度,帮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国家和我市学生资助政策,推动政策贯彻落实。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3.11.2015 21:12